轻舟继教科技有限公司

QINGZHOU CONTINUING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石埠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400-850-2155

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2026-01-20来源:省人社厅阅读量:12,34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63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2026年度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进行选题。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专题中任选其一进行学习:

1. 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深入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及发展路径。

2. 数字中国建设与数据要素价值: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

3. 科技创新与自立自强:了解前沿科技动态,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图1: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示意图

二、学习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5学时,选修课不少于15学时。学习完成后,通过在线考试即可获得相应学时证明。

四、时间安排

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学习任务。